記者洪珮瑄/綜合報導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風暴已持續5個月,甚至曾有人在網路討論平台上,貼出人體頸部大動脈正確位置,教導斃命招數。對此,香港高等法院昨日(10/31)下午頒布一項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路論壇及通訊軟體上,非法發布「煽動暴力的言論及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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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星島日報報導,有網民近月在連登或Telegram等不同的網路平台上,傳授示威者製造氣油彈的方法,甚至還貼出「頸部大血管位置圖」,教導瞄準警察的該部位進行割頸,或使用短刀剌向要害等招數。此外,貼文中更指出,「腦部若缺血5分鐘就會死亡,且一但被割中頸動脈,不死都變植物人」。
由於近幾月以來,示威者經常以「連登討論平台」(LIHKG)及Telegram來號召網民及策劃行動,香港律政司司長昨日成功向高院法官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網路討論平台,包括連登、Telegram,散布、傳播、發布任何資訊或材料,鼓勵或煽動任何人使用武力,對他人身體或財物造成損害。據悉,該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15日早上10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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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從6月開始到現在,高等法院已多次頒出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干擾機場及港鐵運作、禁止包圍紀律部隊及已婚警察宿舍、、禁止向公眾公布選民登記冊資料、禁止對警員及其家屬「起底」等。其中,「禁止披露警員資料」被質疑範圍太闊。
據悉,律政司司長及警務處處長當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止市民公開警員及警員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職位、相片及住址等,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隨後高等法院經內庭聆訊後,批出臨時禁制令,有效期至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