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張姓女子日前在停車場撿到一張已經繳費的停車卡,與朋友們討論之後決定「收下」,並將自己的票卡丟在繳費機附近,接著開車離去,一行人還跑去吃飯,直到一個小時後才被遺失停車卡的陳姓女子抓包,雖然她很後悔也願意賠償對方的損失,但還是被檢方予以緩起訴處分,得易科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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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東森新聞》3日報導,當天穿著紅色外套的陳女先到繳費機繳費,大約20秒之後,穿著藍色上衣的張女走到繳費機前,發現上一名車主忘了把停車卡拿走,而且還是已經繳清費用的,她四處張望引起朋友注意,一行人站在機器前討論了一下,其中一名男性友人比了一個手勢,接著他們就將自己未繳費的停車卡留下,帶著撿到的票卡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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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個時候,原本想和朋友一起開心逛夜市的陳女發現停車卡不見了,急得返回繳費機前尋找,無奈票卡早就不翼而飛,於是趕緊聯絡管理員幫忙解決問題。停車場管理員一查,驚覺陳女的卡片有離場紀錄,調閱監視器畫面過濾,這才抓到撿走票卡的張女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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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有遇過啦。」管理員坦言,這樣的情況其實並非第一次發生,通常都是講一講就讓對方離開。而原本只要繳60元停車費的陳女,因為卡片被撿走又多給了90元,實在氣不過,因此決定報警並提告侵占。
張女直到吃飽飯才知道事情鬧大了,雖然她相當後悔,也願意賠償陳女的損失,但還是被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諭知緩起訴處分,得易科罰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