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示威活動已持續5個月,港府先前召開特別行會,通過用《緊急法》來訂立《禁蒙面法》,並且於10月5日生效,引起大批示威者不滿。據悉,自《禁蒙面法》開始實行至今,香港立法會已收到多達3萬份的意見書,預計將在星期六(9日)舉行公聽會。
據悉,香港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曾在10月28日召開會議,公民黨議員楊岳橋提出動議要廢除《禁蒙面法》,但在23票贊成、29票反對的情況下被否決。當時香港經濟民生聯盟張華峰表示,《禁蒙面法》由《緊急條例》所訂立,持續有效至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宣布廢除,委員會無權廢除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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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該法實行至今,出席團體和個別人士向委員會提交的書面意見書,竟多達3萬份以上,情況罕見。香港立法會有關《禁蒙面法》的小組委員會將在這星期六(9日)舉行的公聽會;主席黃定光指示,因應情況做決定,會將意見書分批電郵發送給各委員。
據悉,《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9日舉行第四次會議,而該會議以公聽會形式進行,各團體代表及個別人士將與政府當局官員會面;會議共分5節,從早上9時開始,進行到傍晚5時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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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禁蒙面法》所衍生出的爭議,黃定光曾表示,自己曾見到網路所流傳的影片片段中,有暴徒冒充記者,所以警方必須確認身分,「如果執法者需要記者摘掉口罩的話,記者必須要服從」。另外,他也提到,要識別記者需要看其服飾、手上有無攝影器材,以及當時他正在做的工作,若有人在公眾活動做不合理或違法的事,警方執法是無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