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美依/綜合外電報導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11日表示,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濫用權力、違反信託、洗錢等7項罪名成立,必須出庭貪汙案的首次審判,宣誓自辯。據了解,納吉被指控利用職權,挪用一馬公司(1MDB)與其旗下SRC國際(SRC International)的4200萬令吉(大約新台幣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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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院法官加札利(Mohamad Nazlan Mohamad Ghazali)指出,納吉當時身兼財政部長,顯然「使用了強大的權威與權力,為了私人的利益」採取行動,檢方提出濫用權力、違反信託與洗錢等指控,都是建立於「不誠實」挪用資金的行為。
根據《中央社》,納吉選擇在證人席上宣示自辯,但堅稱無罪,指控新政府「政治報復」。他的妻子、內閣官員甚至美國高勝集團(Goldman Sachs)都受到牽連,面臨相關指控。律師指出,客戶是「流氓銀行家」陰謀之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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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社》報導,納吉以拚經濟、投資與建設國家為由,創立一馬公司與SRC國際,卻涉嫌於挪用、私吞資金,除了4200萬令吉以外,2011年至2014年也有超過7億美金流入帳戶。他捲入5宗貪汙案,面臨多達42項指控。
美國調查單位指出,納吉的助理2009年至2014年從一馬公司竊取超過45億美金,在各國銀行帳戶洗錢,贊助好萊塢電影、購買飯店、豪華遊艇、藝術品、珠寶等車侈品。納吉的駐所也被搜查出數百個昂貴名牌包、珠寶與裝滿現金的行李箱,好幾輛卡車才載得完,價值高達11億令吉(大約2.65億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