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海關無故抽查旅客手機筆電! 聯邦法院判違憲:需提出合理懷疑

▲▼美國海關抽查手機筆電,聯邦法院裁定違憲。(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 此前旅客入境美國時可能被隨機抽查電子設備。(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波士頓聯邦法院12日裁定,政府在機場及美國其他入境關口隨機搜查國際旅客的手機及筆記型電腦等電子設備,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未來海關人員必須提出合理懷疑個別旅客的設備中有兒童色情物或假冒媒體嫌疑的理由,才能要求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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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及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 (ICE)現行政策,工作人員檢查旅客電子設備時都被要求遵守這項規範。波士頓地區法官卡斯柏(Denise Casper)指出,雖然海關人員在保護邊境問題上擁有最高利益,但旅客的隱私利益必須與之達到平衡。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及電子前哨基金會(EFF)代表11名在關口被無故檢查手機和筆電的旅客提起訴訟,包括10名美國公民及1名合法居民,入境時都沒有受到合理懷疑。

ACLU數據顯示,在現任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執政期間,入境旅客被搜索電子設備的案例激增,光是2018年就進行超過3.3萬次搜查,幾乎是2015年8500件的4倍。律師班達里(Esha Bhandari)表示,這項裁決加強《第四修正案》對每年入境美國旅客的保護。

法庭文件還指出,邊境執法人員在決定是否抽查時會濫用搜查程序協助刑事調查,接受其他政府機構的要求搜查嫌疑人電子設備中的稅務、詐欺、智慧財產權等刑事犯罪情報;就連嫌疑人的親友、同事入境時都可能因此被要求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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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LU律師羅斯曼(Jessie Rossman)指出,加桑納(Ghassan)和納迪亞‧阿拉薩德(Nadia Alasaad)2名原告都是美國公民,從加拿大回國時被要求交出電子設備密碼。納迪亞指出,她當時戴著頭巾,懷疑當局要求檢查是出於歧視。她要求由女性海關人員查看她的手機,因為裡頭有她和女兒未戴頭巾的照片。這對夫婦在海關被耽誤數小時,最後只好把手機留下,經過15天還沒有拿回來。

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BP)則表示,不會對訴訟事宜發表評論,但該部門2019財政年度年在入境關口應對的國際旅客人次超過4.14億,僅進行40913次電子設備檢查,不到總旅客人次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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