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桃園一位自幼出養的廖姓女子,成年後與同胞哥哥相認,但卻利用哥哥詐騙5.4億元,法官認為廖女詐騙金額太高,判處最高刑度10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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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今年54歲的廖姓女子和徐姓男子本是兄妹,但廖女自小出養他人,成年後才跟徐男相認。廖女從2012年開始,便找徐男陸續投資各縣市的菜市場攤位,表示「投資80萬、每年30萬獲利」吸引徐男投資。
徐男由於找到妹妹相當珍惜,在基於信任之下總共投資了5.4億元,但最後發現廖女開給他的獲利支票根本無法兌現,才驚覺受騙。
開庭時,2人雙雙落淚,徐男因為珍惜2人血緣關係深信後卻被騙;廖女則自稱想和解,但至今都沒屢行條件。法官認為,廖女詐騙金額高達5億多元,犯罪所生危害巨大,儘管廖女辯護人要求減刑,但法官認為廖女不符合減刑條件,分別依詐欺、偽造文書罪各判處最重刑度五年,應執行九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