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若涵/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周姓男子與女友小乃(化名)分手後,竟開車強載對方回租屋處性侵,又涉嫌侵入小乃租屋處竊盜。法院審理後,刑事部分周男被判應執行4年6月刑期;民事部分則應賠償小乃80萬元。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小乃2017年12月12日向周男提分手。孰料,挽回失敗的周男竟心生怨懟,於12月22日凌晨到小乃工作的地方等她下班,小乃因拗不過他,勉強同意讓周男載回家,到了租屋處後,周男假裝尿急,不斷哀求小乃讓他進屋。
才進入房間,周男便再度要求要與小乃復合,遭拒後,他不滿將小乃壓在床上,無視小乃不斷掙扎、尖叫哭泣,還拿起小乃的衣物塞入她嘴中,再用絲襪將小乃的雙手捆綁於胸前,性侵得逞。事隔1個多月,周男又潛入小乃租屋處,將價值8000元的液晶電視給偷走。
小乃忍無可忍決定報警處理。法院審理後,刑事部分依強制性交罪、侵入住宅竊盜等罪判周男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民事部分,小乃因受痛苦記憶糾纏,陷入恐懼與害怕中,連3餐都無法進食,雖經長期治療,但心理治療師也束手無策,她每天只能把自己關在房內,如同「活死人」一般,決定向周男求償200萬餘元,法官判周男應賠償小乃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更多新聞】
台中母子3屍/一戶隔9間套房!案件爆發慘成「凶宅」...租客全搬光:不敢住了
人妻與小王車內「激情搖擺」後懷孕...她向老公坦承:不知孩子爸是誰!
激情到一半...台南女感覺「軟硬有鬼」!拔刀殺死前男友 苦喊:下輩子別再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