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從事八大行業的小希(化名)明知朋友阿健(化名)已婚,仍與對方發生3次性行為,甚至傳送「要嘛一起瘋下去」、「怎麼維持?你不怕她(男方妻子)發瘋殺死我啊,靠」等訊息,雖然她一再改口否認,但嘉義地院法官不採信相關說詞,最後被依3個相姦罪判處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中提到,小希與阿健去年5月先是在嘉義某摩鐵發生第一次性行為,同年6月至9月間相約在台中某摩鐵第二次嘿咻,最後一次則是在今年1、2月間;阿健的妻子在2018年12月底就發覺兩人關係曖昧,檢查手機LINE對話紀錄也挖出親密聊天內容,經過不斷追問,最終決定在今年3月具狀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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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被指控為小三,小希辯稱,當時之所以會和阿健見面,是因為對方上網召妓,她接到公司通知前往摩鐵,沒想到客人竟然是相識十多年的朋友,當下嚇了一大跳,但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他有喝酒,無法正常勃起,最後是以手淫的方式解決」、「因為我有向他借錢,他就以此為由,要求我跟他發生性行為,一開始我有抗拒,後來被威脅就沒有抗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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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健則證稱,當時的確有性交易,他還付了4000元,兩人有性器上的接合,「那天召妓就是要發生性行為,只是因為我喝酒,有沒有成功我忘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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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院法官調閱兩人的對話訊息,發現今年3月小希曾傳訊息給阿健,內容包含「你們夫妻要嘛好好在一起,要嘛一起瘋下去」、「感覺被她(阿健妻子)威脅」、「怎麼維持?你不怕她發瘋殺死我啊,靠」,男方則回覆「這幾天沒見到妳,心裡都怪怪的」,可見她早就知道男方已婚的身分。
法官接著表示,阿健的妻子因為這件事情大受打擊,小希卻矢口否認,甚至嗆聲「如果有給錢,就不會有今天這些事」,難以認定犯後態度良好,加上先前還有毒品相關前科,考量到她有小孩、母親需要撫養,最後依3個相姦罪各判處3月有期徒刑,合併應執行刑期為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