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在按摩店工作的許姓按摩師,要求1名女客人跪趴在床上,然後他的手從胯下伸過去按摩肚子,女客結束後想想自己下體一直被碰到,不太對勁,報警控告許男涉嫌強制性交等罪,原因是「他要我把手往前伸,我無法反抗」,辦案人員調查本案並無性侵情節,女客也同意收下5000元和解撤回猥褻部分告訴,台北地檢署22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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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子年約30歲,她提告指控,她因為購買了指壓按摩優待券,在2019年9月間,到台北市中山區的按摩店消費時,聽了許姓按摩師建議,改接受比較不痛的油壓按摩,雖然為了塗油,她身上只能穿著按摩店提供的拋棄式小紙褲,但她不以為意。
按摩到一半的時候,許男要被害人採用類似瑜珈姿勢,打開雙腿跪在床上,然後向前趴下,接著許男從她胯下伸手去按摩她的肚子,被害人離開按摩店後,覺得剛剛許男多次碰到她的下體,決定上警局提告強制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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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收案後詢問被害人受到什麼樣的強暴脅迫,被害人說因為雙手被要求往床前伸直,害她無法反抗,但因為實在查不出有性侵等事證,被害人決定改告許男涉嫌猥褻,許男則辯稱只是一般的按摩手法,但辦案人員質疑從沒聽過,表示將向相關按摩、整復協會等單位詢問確認,許男只好認錯,賠償被害人5000元,被害人因此同意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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