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在網路上頗有名氣的鄭姓攝影師,喜歡到處拍攝各種建築物的照片上傳網路分享,卻因為在山區拍攝1棟建築物的時候,被屋主發現提告,鄭男被起訴涉嫌侵入住宅罪,結果因為他辯稱當時以為那間房子是「廢墟」,又被加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認為鄭男只是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沒有犯意,22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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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鄭姓攝影師是在去年到新北市新店山區拍攝「廢墟」照的時候,被楊姓屋主發現,一狀告上警局,鄭男到案辯稱,以為那間房子是「廢墟」,無人看管居住,最後仍被檢察官依無故侵入住宅罪起訴。
但事情沒有就此結束,屋主得知鄭男竟然說他家是「廢墟」,忍無可忍,再告鄭男涉嫌妨害名譽罪,不過檢察官認為,鄭男只是在應訊時說明行為原因,合法為自己辯解,並沒有妨害名譽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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