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像是變形蟲!律師醜陋告白:比法條不如有金條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司法正義前人人平等嗎?一位律師的自白卻揭穿了這讓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張冀明是台灣律師圈有名的「四大惡人」之一,辦過的訴訟案不計其數,職業生涯戰功彪炳,不過,他卻無奈地表示,「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更嘆息「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

台灣知名的訴訟律師張冀明,從2006年至今,連續獲得「亞洲律師」(Chambers Asia)和「亞太法律服務評鑑——前500家事務所」Asia Pacific Legal 500選為傑出律師,職業生涯風光;而他所經手的訴訟案法商馬特拉公司控告台北市政府案,在他手上反敗為勝, 拿下20億元賠償;湯秀璸控告醫生丈夫殺人未遂案,在他接手後拿下高額和解金。

今年12月,張冀明卻退出台北市律師公會,遠走北京,發展新事業,離開台北之前,他寫下了《你最好要知道的司法真相》,踢爆他看見的司法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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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業週刊》報導,張冀明說出了司法黑幕,「司法真相是什麼,就是法官會收錢,檢察官也會軟弱,所有的人都會軟弱啦,收錢只是其中一部分」,看多了這樣的怪現象,讓他失望的離開訴訟這條路。

張冀明無奈地說,「正義只是一種理想,它不是現實就存在的。」雖然自己是訴訟高手,但是一但與朋友有了投資紛爭,錢都被虧空,他也不想上法庭討回公道。因為他清楚明白,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

法條的解釋會變, 調查人員的執法方式會變,法官審判的風格也會變,連律師在壓力下,也可能會變形,無法盡到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義務,在張冀明眼中,司法就是隻變形蟲。

「法條再多,也比不上金條。」這是張冀明的感嘆,他還說,不要隨便打官司,因為法官不會永遠是好法官,只要碰到一個壞法官,就可能扭轉你的官司結果;如果非得走到打官司這步,他提醒,一定要用心,握有證據、看懂法條,這些都還不夠,更重要的是要看懂法庭上的人性百態,才能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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