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你算什麼東西!」一名42歲姚姓男子頻闖入台北市萬華區桂林路派出所,說要找正受偵辦的吳姓嫌犯,遭到警方拒絕後,竟怒火沖天、猛嗆警察,更出手揮打,最後警方依妨害公務現行犯當場逮捕姚男。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處姚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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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6月17日下午6時許,姚男到派出所說吳姓嫌犯是他的「大哥」,要求進入關切,但員警確認後發現姚男並非報案民眾,也非嫌犯親屬,因此斥其離去。不料,姚男竟開始對著張、李2名員警恐嚇、辱罵,「你三小」、「你算什麼東西」、「警察!辦案件?你可以辦你爸媽」、「小警察吵什麼」、「我為什麼要離開」、「這裡警察我都尊重,我就不尊重你啦!」等語,且向李員警恫稱:「你不是無時無刻都穿制服,總有下班的時候,就不要讓我遇到」等威脅言詞。
過程中,姚男還「3次」強行進入派出所,員警令其離開,更揮手推打張員警的手臂,致左手小指挫傷等傷害。
姚男行為觸犯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與妨害公務等罪,法官審酌姚男坦承犯行,並與張、李2名員調解成立,願意各賠償6000元及2 萬元,而2名員警也已撤回公然侮辱罪告訴,因此考量一切情狀後,量處姚男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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