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演員陳曉菁因飾演《炮仔聲》惡女角色「蔡韻如」,讓知名度大開,但扯到戲外可就不好說了…。有周刊於2016年間,報導陳曉菁劈腿公公林家2、3兒子,當了已婚3兒子小三5年才「扶正」,讓陳曉菁氣得提告周刊、報導記者,及爆料的鐘男。刑事部分,法院依誹謗罪,各判記者及鐘男拘役50天,2審維持原判;北院民事12月4日開庭,鐘男及記者主張,陳曉菁已與周刊和解,他們的責任應予減免,但陳曉菁律師認為2人要為行為負責,向他們求償100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本案將於12月25日宣判。
陳曉菁委任律師主張,陳曉菁與媒體公司和解,卻沒有跟報導記者及鐘男簽和解書,就是為了要追溯2人的責任,至於周刊以刊登「形象廣告」補償陳曉菁,與要求鐘男和記者刊登的「道歉啟事」並不衝突;律師表示,陳曉菁在刑事審理時,只要他們認罪就願意和解,但2人直到2審仍堅不認罪,現在更不可能與他們和解。
但鐘男喊冤,認為他向周刊陳述的內容,都是從陳曉菁公公那聽來的,只是他沒辦法在法庭提出證據,且他目前經濟狀況不好,連先前刑事的罰金都是跟親戚借來的,1000萬的求償實在無法負擔,他原本也不想揭露這種醜事,只是剛好記者找上他,才會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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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菁委任律師表示,陳曉菁身為藝人,最在意的就是名譽,本次訴訟就是要鐘男及記者,為不實報導刊登道歉啟事,1000萬元只是「象徵性」的求償,將尊重法院判決。本案將於12月2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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