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台中一位人夫愛妻外遇,他找來徵信業者跟蹤妻子跟小王出遊,徵信業者一路跟到新北市淡水一家飯店後,馬上通知人夫到場抓猴。人夫為了人贓俱獲,跟徵信業者租下對面客房、聽愛妻跟小王「徹夜鼓掌」聲,隔日早上愛妻開門才將2人擋下,並在房內找到沾有2人體液的衛生紙,通姦證據確鑿,一審法官判小王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5萬元。小王不服上訴,結果再高院判決逆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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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台中戴姓男子懷疑楊姓愛妻跟一位郭姓男子有染,在2017年3月時找來徵信業者,跟蹤愛妻跟郭男出遊,徵信業者一路跟到新北淡水一家文創飯店後,馬上通知戴男前來抓姦。
戴男到場後沒有馬上破門而入,而是跟徵信業者在對面租下房間,在走廊上等候2人走出。等候期間,房內不斷傳出愛妻跟郭男交歡的呻吟聲,戴男聞聲不動。直到隔日一早2人步出房間,便將2人攔下,徵信業者則衝進房間找到沾有2人體液的衛生紙團,戴男遂控告郭男妨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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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時,郭男坦承跟楊姓人妻入住飯店,但否認有發生性行為。不過法官根據飯店監視器畫面、衛生紙上的DNA報告及戴男的手機錄音擋,認定2人有發生性行為,依相姦罪判處郭男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郭男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查出,人夫跟妻子在一審辯論終結(今年6月10日)前的同年4月25日離婚成立,2人已無婚姻關係,而且人夫已經對前妻撤回通姦告訴。法官基於撤告不可分原則,因此法官也將小王一審判決撤銷,改判公訴不受理。 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