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愷昕/新北報導
林姓男子為旅店櫃台人員,日前他將房客打破馬克杯繳交的1千元賠償金占為己有,未如實入帳,全案在店長接到旅客抱怨清潔費太貴後曝光。由於監視器畫面證據確鑿,法院審理完依業務侵占罪判林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還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再加上1萬3與公司的和解金後,林男總計須支付23萬3千元,代價直接超過當初暗槓1千元的2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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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4月27日晚上在旅店櫃台值班時,向打破馬克杯的房客收取賠償金及地毯汙損費共計1000元,隨後放入櫃台右側的現金抽屜內,未及時將該筆款項登入帳務系統,同日晚上10點11分許,再取出1000元放入自己口袋中,意圖占為己有。
隔日,旅客打電話來向廖姓店長抱怨,「來休息的,為何只是打破一個馬克杯要收1000 元這麼貴」,店長一查之才下發現找不到當日1000元的入帳紀錄,驚覺有異,立馬用LINE詢問林男,但林男僅回應,「錢可能塞在抽屜」。
同月29日林男見店長積極查找1000元下落,心裡相當恐慌,害怕之際趕緊把錢放進櫃檯左側的文件抽屜,再自導自演向店長佯稱找到該筆款項,但店長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實情,依法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林男否認犯行,他表示因有意要歸還該筆款項給旅客所以才未入帳,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後不採信他說詞,又雖然林男事後已歸還1000元及賠償13000與公司達成和解,但審酌他犯後態度不佳,最後林男仍被依犯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緩刑2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且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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