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刑大日前接獲線報,有詐騙集團宣稱投資香港股票為由詐騙台灣民眾財產,甚至還查出該集團涉及地下匯兌,並將轉來的錢納為己有,再利用詐騙所得交付地下匯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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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從8月間至11月間,有詐騙集團涉嫌在台灣佯稱「反送中港股低迷」,現在投資港股獲利為佳等理由,詐騙50歲的黃姓女子等10餘名被害人。
該詐騙集團先透過30歲的朱女,向58歲的陳女等10餘人以地下匯兌為由索取帳戶,再要求被詐騙的黃女等人將投資款項匯入所得的帳戶,每個帳戶約30至40萬不等,共計匯入5百多萬元。
事後黃女發現投資後根本毫無獲利,聯繫朱女等人卻遭「封鎖拉黑」,警方獲悉後也緊急將10餘個帳戶凍結資金,並循線追查提供帳戶的陳女等11人到案。
陳女等人到案後坦承,當初僅是想將資金以地下匯兌方式轉回台灣,沒想到帳戶卻遭詐騙集團利用充當人頭帳戶,但警方訊後仍依洗錢、詐欺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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