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可昀/綜合報導
依照勞基法規定,勞工工作滿一定期間,就應該給予特別休假。屏東一名網友表示,他之前在玻璃纖維製品工廠上班,他們公司有給待比較久的員工一項特別福利,稱作「年資」,工作滿一年每個月加1000元、兩年加1500元…,雖然這項福利聽起來很不錯,但這間公司卻沒有特休,最近被勞工檢舉後,老闆竟然跟勞工局說「年資就是特休」,讓全體員工聽了都非常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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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表示,他公司是算日薪,有上班才有薪水領,一天工資是1200元、全勤2000元,也就是說請一天假就損失了3200元,不過,其實公司也有給員工一些福利,像是待滿一年每個月可以多拿到1000元,最高是滿五年拿3000元,員工們也一直都很珍惜這筆獎金。
唯獨一項規定最讓員工反彈,公司竟然沒有依法給員工特休假,所以有人就向勞工局檢舉,「本公司廠長竟然告訴勞檢員說,年資就是特休!」在此之前,公司完全沒說明過年資是特休,這只是老闆單方面的說法,並沒有和全體員工達成共識。勞工局則表示,給公司10天準備年資就是特休的證據,否則將會依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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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最後氣憤地說,公司5年來都維持1200元的日薪,員工流動率極高,老闆卻不想辦法改善,「好險我已辭職了」,實在看不慣老闆處處坑員工的行為。網友表示,「年資歸年資,特休是特休,不能混為一談」、「一堆慣老闆浮出水面了」、「這個工薪佩服你能待滿五年」、「我也沒年假跟特休這種東西,景氣歹歹有工作就偷笑了」、「可是你都做了5年,寵老闆寵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