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不法分子黃良、羅文革等3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組織一案,周五(20日) 在湖南益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其中以毆打、恐嚇、脅迫等手段一再性侵多名未成年女孩的黃良、被判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性侵等名罪成立,數罪併罰下決定執行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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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黃良、羅文革是該黑社會犯罪組織的領導者。旗下有黃勇、楊滿岩、黃宏波、吉換主、吉能、廖敏等32名成員。他們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有組織地犯下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等多項罪行。攫取非法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經濟及社會生活秩序。
期間黃良更在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間,前後共16度性侵4名未成年少女和兩名女童,導致其中一人懷孕。他還跟其他被告共同犯下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枝、組織賣淫、仲介賣淫、妨害作證、強制猥褻、猥褻兒童等諸多罪行。
法院認為,黃良上述多項罪名成立,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另外羅文革多項罪名立,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3年。其他被告則分別獲刑1年半至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