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港女命案犯嫌陳同佳在香港獲釋至今已超過兩個月,仍未來台自首(投案),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陳同家沒有改變赴台灣自首的打算,一決定時間就會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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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同佳10月23日在香港服完「洗黑錢罪」的刑期獲釋,步出監獄時曾向死去的女友及家屬鞠躬道歉,表示願意為所犯錯事自首,赴台灣服刑受審。台灣警方為了伸張正義,也特別建立了專案聯繫管道,只要陳同佳主動聯繫,就能立刻為他安排來台投案事宜。
不過,陳同佳獲釋至今已超過2個多月,一直沒有赴台,外界也傳出他根本不打算投案的消息。對此,協助他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告訴港媒,陳同佳並沒有改變去台灣自首的打算,一決定時間會向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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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台港政府近日因「台版陳同佳」林湯駿案隔海互嗆,陳同佳也再次被提及。港府以台港沒有相關法律為由拒絕司法互助與移交逃犯,只表示願接受犯嫌來港自首(投案)。陸委會回應,不會讓犯嫌以自由行方式投案,且陳同佳已因港府消極作為,至今未受法律制裁,「讓人懷疑港府作法是否令香港成為犯罪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