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受過三棲特戰訓練的宜蘭男子邵招明,多次犯下性侵案件。他11年前假借看屋性侵女房仲未遂,遭判刑7年半定讞。出獄後又假借看屋,持刀強盜另名女房仲,今年初遭判刑8年定讞。但檢警又查出,他2017年5月間,涉嫌假冒警察,性侵一名智能障礙男子,一審判刑9年,高等法院二審25日宣判,雖然他不斷辯稱「從頭到尾都沒做」,但高院調查後仍認定有罪,還是判刑9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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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男曾有贓物、毒品、竊盜、性侵等多項前科。他2008年假釋期間,在宜蘭市遇到從事房仲業的國中學妹,謊稱要看屋後持刀壓制學妹,以膠帶反綁雙手並脫衣強吻,學妹趁隙逃出,邵男事後被逮捕,判刑7年半定讞。邵男直到2015年5月間才出獄,2017年3月間他又假借買屋看房為由,趁著女房仲帶他看屋時,以摺疊瑞士刀壓制被害人,威脅交出財物。邵男為免被害人脫逃,還逼迫被害人脫光衣物,而後取走現金7千元,這部分最高法院今年初判刑8年定讞。
但檢警單位還查出,邵男2017年5月的凌晨間,駕車載著一名友人,行經宜蘭縣礁溪鄉蘭城橋旁之堤防時,發現一名智能障礙的年輕男子阿文(化名)正在小解。邵男下車向阿文謊稱自己是警察,言談中發現阿文智識不足,因此圖謀不軌,要求阿文將隨身包包內之物品交出後,還以阿文公開小解暴露性器官而涉嫌公然猥褻為由,強令阿文上車,並將阿文手機強行取走。再將阿文載往市區。邵男先將朋友放下車後,轉將阿文載到自己家中,性侵得逞。阿文返家後,告知母親,母親報警,警方逮捕邵男,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將邵男重判有期徒刑9年。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邵男否認犯案,他辯稱當時是帶著阿文一起去吃宵夜,但阿文拒絕;後來幾經波折後,他開車將阿文載回家,沒有性侵。但高院調查後,發現他供詞反覆,漏洞百出,最後更對他測謊,認定他做出虛偽陳述。全案於25日宣判,高院仍認定他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罪」,量刑9年。可上訴。
邵男還押時,面對記者詢問,又不斷強辯,直說自己「從頭到尾都沒做」;又說法院只憑著一台機器對他測謊,就認定他說的全是謊言,一定要上訴第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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