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越宏,不滿遭檢察官林達質疑,他在幸福人壽案「關說法官」,日前向林達提告求償100萬元,不料北院12月25日開庭時,黃越宏在遞交撤告狀後,便不知去向,而「被告」的林達,反而堅持法院繼續審理,嗆明要讓法院認證黃越宏干涉司法的行為;北院傳喚當時承審的江俊彥法官、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作證,當鄧文聰聽到黃越宏疑似「為自己關說」時,氣得大罵「根本在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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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俊彥法官證稱,他於2016年6月間,專注在寫幸福人壽判決書時,突然得知《法治時報》黃越宏要找他,當時他因顧慮幸福人壽審理期間,鄧文聰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時,法院有些行政上的疏失,認為黃越宏或許是為此事而來,就向他回電。
一陣溝通後,黃越宏話鋒一轉,突然講到幸福人壽案,牽涉利益極大,希望法官要「很小心」處理,但江俊彥認為,合議庭對案件自有定奪,他不該、也不能聽從他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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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黃越宏接著說,手中握有對法官不利的事證,並將於下周報導,他極力希望能與江俊彥見面,讓法官可以親自說明;江俊彥不敢大意,一再追問下,黃越宏才透露是一些申報加班費不實的內容,但他當時加班的時數,遠超過申報的加班費,江俊彥法官自認不需要澄清,且當時幸福人壽案判決在即,就算要碰面,也該等到判決後,便婉拒黃越宏的「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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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俊彥事後向上級回報,但根據規定,所謂「關說」是指,「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各機關之司法案件或其他業務提出請求」,黃越宏的行為並未達到「關說」的程度,且他也沒對黃越宏的說法感到害怕,只是他當時只想專注在幸福人壽的審判上,便拒絕與黃越宏見面。
而前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不僅證稱不認識黃越宏,當他看到疑似為黃越宏批評江俊彥的文章時,更痛批這種內容「根本在害人」,只會影響他在法官眼裡的形象,且現在的司法環境,已與過去不同,根本不存在關說、買通的空間,他不會做這種事,更沒有教唆黃越宏對江俊彥施壓。
檢察官林達於庭外表示,黃越宏今天不敢來開庭,還說要撤告,就是不敢來面對,他堅持繼續審理,就是要讓黃越宏妨害司法的行為,透過判決書清清楚楚地寫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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