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侵占國有地,在陽明山上蓋「七七行館」,甚至挖設地窖,最高法院日前判他1年2月定讞。苗栗地檢署寄發傳票通知劉政池於26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劉政池於26日上午9時41分許至苗栗地檢署報到後,由執行檢察官訊問確認人別無誤並諭知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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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指出,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因違反《水土保持》法,經臺灣高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後,於2019年12月12日經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而告確定。
苗栗地檢署18日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囑託執行函文後,寄發傳票通知劉政池於2019年12月26日上午10時到案執行,劉政池嗣於26日上午9時41分許至苗栗地檢署報到後,由地檢署執行檢察官訊問確認人別無誤並諭知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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