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亞璇/台北報導
《ETtoday新聞雲》接獲讀者投訴,指過去台北動物園員工在投票當日,可以提前3小時或延後3小時上班,讓大家去投票,質疑為何今年取消。對此,動物園發言人曹先紹表示,依據勞基法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視為放假日,因此同仁上班將視為加班,各主管皆積極協調,讓同仁找到空檔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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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紹表示,今年沒有提早或延後3小時上班時間的規定,主要是因為去年修改勞基法,根據最新規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視為放假日,因此若有同仁需要上班,就視為雇主跟勞工協商結果,比照勞基法規定,前兩個小時工資是平常的1.33倍,兩個小時之後以1.66倍計算,就是按照勞基法照表操課。
曹先紹說,過去幾年並沒有明確針對投票日有相關規定,因此在勞資協商會議中決定,同仁可以提早三個小時或晚到三小時上班,今年的勞資協商會議裡面,有勞方代表持不同意見,確實有人認為動物園在1月11日當天就不要營業,但園方認為勢必會引發民眾反彈,當時雙方各自表述意見,協商結果就是投票日當天依勞基法處理。
曹先紹說,投票日既然是加班,當然就不用上滿8個小時,各部門會協調誰輪班人力,大部分員工在當天上滿6個小時左右,各主管皆積極協調,讓同仁找到空檔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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