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馬惠明,3日深夜在台北市長安西路、承德路口遭警方攔查,赫然發現他身上有2顆搖頭丸;他承認施用毒品,士林地檢署4日訊後諭令以2萬元交保。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主治醫師馬惠明。(圖/取自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
馬惠明(48歲)前晚10時許遭台北市刑大特勤中隊員警攔查,警方在他隨身手提包內搜出2顆搖頭丸,當場上銬逮捕,偵訊時得知他是台大醫師,對他持有二級毒品行為感到不解,隨即移送士林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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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檢方開庭時,馬坦承施用並持有搖頭丸,毒品是一名夜店友人「小古」給的,他剛開始施用。檢察官認為他是初犯,坦承犯行且態度良好,諭令2萬元交保。
檢方表示,馬惠明持有搖頭丸事證明確,但須靠驗尿報告進一步確認是否施用,若1個月以後出爐的驗尿報告證明體內有毒品反應,檢方可向法院聲請裁定到毒品勒戒所接受觀察勒戒。
馬惠明台大醫學院畢業、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管所博士,擅長急診醫學、心臟內科、緊急醫療系統與重症醫學項目;去年8月升上急診醫學部教授,顯示其學識及臨床技能優秀,可說事是台大醫院的「明日之星」。
對於持有毒品被逮,馬惠明透過醫院公共事務室表達最深切的悔意與歉意。院方對醫師下班後個人行為表示不便評論,但強調馬工作認真,對於國內急重症醫療網建立貢獻良多,司法調查期間會暫停輪值排班,將待檢警調查告一段落,再依相關規定作適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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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醫師法》第五條規定,「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充醫師;其已充醫師者,撤銷或廢止其醫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