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美女醫床戰隆鼻達人19次鬧出人命 判賠正宮95萬確定

▲耳鼻喉科名醫施靖娟(圖/翻攝耳鼻喉科醫師Emi 臉書)

▲耳鼻喉科名醫施靖娟爆出與整形名醫顏正安不倫,判賠顏妻95萬確定。(圖/翻攝耳鼻喉科醫師Emi 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長相甜美、常上電視談話性節目的耳鼻喉科女醫師施靖娟,傳出與大她12歲的已婚名醫「隆鼻達人」顏正安不倫,甚至懷孕墮胎。顏男的妻子提告,施女被依通姦罪判刑4月定讞,顏妻另起訴求償,顏男當庭坦承與施女床戰19次,一審判施女賠償95萬元,案經上訴,二審仍判施女須賠償95萬,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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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妻提出民刑事訴訟指出,她發現丈夫與施女自2017年3月開始至同年11月間,陸續在台灣及中國大陸床戰19次,其中台灣有4次、大陸有15次。施女甚至曾懷孕,並以懷孕為由要求顏男離婚,還要求將房產過戶予施女;之後又在未與顏男商量之下,逕將胎兒拿掉,然後又以要將小孩生回來為由,要求顏男持續發生關係,顏妻因此控告施女通姦罪,並求償300萬元。

刑事部分,施女最後遭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6萬元定讞。至於民事部分,一審法院審理時,顏妻提出2人的往來信件、電子郵件及Line通訊對話,施女多次叫顏男「老公」等親暱稱呼,另外顏妻還拿出40張顏男與施女在高鐵站、旅館房間等地拍攝的親密照,當庭一一質問顏男。顏男當挺坦承,一一細數,總計共19次關係,在台灣的台北、林口、中壢、台中等飯店內發生關係,另外在大陸上海、山東濟寧、河南鄭州等地,共發生15次關係。

一審法院最後認定施女侵害顏妻的配偶權,判賠95萬元。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顏男與妻子達成300萬元和解,至於施女則說,因為顏男已經賠償,所以顏妻的損害應該已經獲得填補,不須她再另外賠償,因此拒絕給付。

但二審法院根據顏男在一審的供詞,以及雙方簽訂的和解書內容,認定施女確實在顏男、顏妻婚姻關係存續中,與顏男不倫,侵害顏妻配偶權。審酌雙方財力後,高院認定95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很合理,因此駁回上訴,仍判決施女須賠償顏妻9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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