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兒吵架後失控!父持鐵棍「重擊頭部10下致死」:擔心他發病傷人

▲精神病兒吵架後失控!父持鐵棍「重擊頭部10下致死」:擔心他發病傷人。(圖/翻攝澎湃新聞)

▲梁男親手殺了自己的兒子,被警方逮捕。(圖/翻攝澎湃新聞)

記者洪珮瑄/綜合報導

廣西南寧市一名梁姓父親去年1月時,將患有「思覺失調(early psychosis)」(又稱精神分裂)的兒子毆打致死,過程中用鐵棍連續重擊頭部10幾下,引起社會議論。廣西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該起案件進行審判,依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梁父親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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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陸媒報導,梁男的兒子患的是「未分化型思覺失調」,他過去經常在發病時打,打罵家人和周圍的人。事發當天,他又因瑣事,在家中與父母發生爭執,甚至還將飯碗、電視機等物品扔出屋外,隨後又持菜刀,到家附近的店家砍別人的冰箱,讓目睹的路人飽受驚嚇。

梁男事後表示,因為擔心兒子日後再次發病傷人,自己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當天晚上10點,等兒子回到家中的2樓房間休息後,他便拿了一根鐵棍,朝躺兒子的頭部連續重擊10幾下,直到其躺在床上不能動彈為止。

▲梁男被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圖/翻攝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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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鑑定,梁男的兒子確定是因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而梁男則無精神病,所以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據澎湃新聞報導,梁男事後向法官坦承,兒子多次發病造成他人損失,甚至來自己父母親也打,只要一沒有吃藥就無法控制。他也提到,自己當時心想,兒子這樣亂打亂砍,自己和周邊的人都不安全,若是真的砍到人還要負責任,越想覺得壓力越大,所以才動了殺兒念頭。

該案近日進行審判,法院根據被告人梁男犯罪的事實、情節、危害後果,以及被捕後的認罪、悔過表現,宣布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梁男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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