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吳姓女子涉嫌在臉書上發布與阿輝(化名)有關的不實謾罵,大肆寫下男子的精神有異狀、喜歡性騷擾小妹妹,還聲稱對方會「肛交自己」,這些惡意指控讓對方氣得直接告她貶損名譽。新北地院審理,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吳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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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吳女為阿輝前雇主的女兒,她從2018年11月16日至2019年1月20日之間使用臉書發文,張貼多句帶有公然侮辱的文字,像是「精神有問題」、「喜歡性騷擾小妹妹」、「肛交自己」、「把小他5歲太太弄到沒有能力,再把外面女生弄到沒有能力,再性侵」,遭對方發現後報警怒告。
事後,吳女坦承犯行並刪除貼文,向對方道歉,而阿輝同意給女子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官斟酌審理,得知吳女與阿輝並無糾紛,卻草率使用社群軟體發布不實指控,認為她自我控制能力有所不足,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吳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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