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香港一位27歲男醫生被指控2017年9月搭乘公車時,在最後一排趁鄰座女學生離座下車,伸手入女學生裙內揑臀部一下。噁心全程遭同排的男乘客全部拍下,隨後揭發,上訴法院。不過,男醫生卻否認非禮罪,隨後經一審後裁定罪成,他也不服裁決,上訴至高等法院。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星島日報》報導,27歲的劉姓男醫生早前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於上訴時辯稱,一審法官憑男乘客拍下的照片比對認人,但相中疑犯非正面照,也無其他容貌特徵,「該照片非令人信服的證據,就讓人作辯認,有欠穩妥。」而且,當時女受害者也未能認出照片中的嫌疑人,就是劉男。
不過,高等法院法官1月9日最終宣判表示,雖然側面照認人難以穩妥定罪,但警方自男醫生家中搜出的衣飾與照片中的疑犯衣飾吻合;此外,公車卡的記錄也顯示案發時,男醫生與受害女生為同車乘客。
所以,法院認為,上述環境證供已屬強而有力的證據,駁回劉男的上訴申請。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