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珮瑄/綜合報導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延燒至今,不少香港公務員過去參與示威活動,甚至還有人匿名表態,批評政府對衝突事件處理不當。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今(10)日表示,截至去年年底,共有41名公務員因涉及「參加非法公眾活動」而被捕,其中有31名已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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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光今日出席討論公務員加薪的財委會會議,事後在接受採訪時提到,截至去年12月31日,一共有41名公務員因牽涉非法公眾活動而被逮捕,而當中的31名已經被停職,其餘個案則由相關部門積極處理中。他強調,過去半年社會出現大規模違法活動,而政府對於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
羅智光表示,公務員是政府一份子,當社會秩序受打擊時就需要團結一致,支持政府政策及決定,並幫助社會盡快恢復秩序安寧,而不是一同起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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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將未定罪的公務員停職是否違反無罪推定,羅志光回應,停職決定是基於公眾利益,必須考慮到公務員違法後,如果回到工作崗位,是否適合繼續行駛公職權力及職能,以及公眾對公務員被捕後,繼續行使職權的觀感。不過,他也強調,被捕和被停職的公務員人數算是極少數,大部分人都是堅守法治的。
香港政府過去幾個月以來也不斷強調,公務員一直以來都秉持著政治中立的原則,以專業的態度,盡心盡力地為市民們服務;同時,公務員也要盡忠職守、堅守法治、行事客觀,確保自身行為不會妨礙到專業、公正的態度執行職務,這是市民們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