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台南報導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瀏覽臉書時,發現新北1名王姓網友在某篇PO文「我送給王定宇的綽號,台南小鱉三,台獨小畜生,喜歡的朋友請按讚吧!」下方留言,以「衣冠禽獸」4字形容自己,認為名譽受損報警提告。事後王男坦承犯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千元,如易服勞役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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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19年9月6日王男見臉書PO文「我送給王定宇的綽號,台南小鱉三,台獨小畜生,喜歡的朋友請按讚吧!」,便跑去下方留言「加1~衣冠禽獸」。相隔23天後,王定宇在瀏覽臉書上發現,居然有人在公開處留言侮辱,認為對方妨害名譽,立即報警處理。
法官勘驗臉書截圖認為,王男基於一時的情緒在公開的網路媒體,使用極為貶抑的用詞留言,在現今網路、媒體資訊流通迅速的情況下,除了嚴重損害王定宇的社會評價、名譽外,更無濟於事,反而製造更多衝突和對立,認為王男應加強自我情緒管理能力及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判罰王男5千元,如易服勞役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