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去年813水災造成岡山一名女騎士溺斃,檢察官偵結起訴3人,除了現場工地負責人以外,還包括潭底里的陳姓里長;起訴書表示,陳姓里長違規指示開啟水閘門,卻未通報權責單位或管制人車同行,同時到庭之後仍無悔意,因此依照刑法276條過失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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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起訴書內容,檢方調查發現去年8月13日高雄市區下大雨,潭底里長陳勝傑看見社區淹水,同時也發覺潭底排水水位高漲,想依循前例開啟分流箱涵內水閘門,以便將潭底排水部分水量引流來排水,來降低潭底排水水位,緩解社區淹水情形,所以他就在13日早上6點多以電話聯繫潭底抽水站定洋公司陳姓值班人員陳到場,要求開啟水閘門,不過這名陳姓值班人員表示自己不會操作,所以請託另外一名林姓同事到場。
等到抽水站的林姓管理人員抵達之後,陳勝傑要求開水閘門,不過林姓管理人員當場告知水利局宣佈不得擅自開啟之命令,不過陳勝傑堅持開啟,林姓管理人員就把開啟方式跟里長說明後離開,不過開啟水閘門之後,潭底排水部分水量即迅速流向低窪處,造成案發現場附近淹水情形益加惡化,之後陳勝傑繼續四處巡視,均未通報權責單位或於適當位置管制人車通行。
結果水越積越高,再加上工地的王姓負責人也沒有及時發現封路或提醒其他用路人,造成林姓女騎士來到這個地點之後,沒有注意燁聯鋼鐵廠區下方涵洞內已積水高達 約 53 公分,林姓女騎士的機車因為積水失去動力,而當時水流猛烈才會造成人車被沖走溺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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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檢察官認王姓工地負責人發現現場淹水情形嚴重,未及時完成封鎖管制作業,導致林姓女騎士在於封路前約 4 分鐘先行行經無名橋造成憾事,應予究責,同時里長陳勝傑雖然巡視里內淹水情況,心繫里民的心固然值得敬佩,不過卻只示抽水站的林姓管理員違規開啟水閘門在先,又未能通報權責單位或管制人車通行在後, 同時到庭之後矢口否認,沒有悛悔之意。
另外林姓管理員知道水閘門不能開啟,竟無法堅守原則而配合里長指示違規開啟,而且在開啟後就立刻返回抽水站,也沒有通報抽水站長或是相關主管機關,所以這三人被依照業務過失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