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vs.檢疫」差在哪?一張圖秒懂3大機制...違者最重罰15萬

▲防範武漢肺炎傳染,台北市民眾戴口罩通勤。(圖/記者林敬旻攝)

▲「自主健康管理者」若是需要外出也要全程配戴口罩,若是不舒服就要立即撥打1922防疫專線。(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周姈姈/綜合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升溫,許多民眾對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以及自主健康管理都傻傻分不清,對此,疾管署就提供一張圖表,能讓民眾一次搞懂這3大追蹤管理機制,若違反規定,最高可罰15萬元,並有刑責問題,若致傳染於人將面臨3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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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感染風險民眾3大追蹤管理機制:

1.居家隔離

居家隔離的對象為「確定病例之接觸者」,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負責,需要居家隔離14天、主動監測1天2次。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且每日追蹤2次健康狀況。

居家隔離對象在隔離期間應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也不可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有症狀者會由衛生主管機關安排就醫。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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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家檢疫

居家檢疫的對象為「具中港澳旅遊史者」,負責單位為地方政府民政局、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居家檢疫14天、主動監測1天1~2次。

主管機關會開立「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需要配戴口罩返家檢疫。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健康關懷14天,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記錄表。

居家檢疫對象於檢疫期間應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也不得出境或出國,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有症狀者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衛生主管機關加入主動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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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對象為「申請赴港澳獲准者」和「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負責單位為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為期14天的自主健康管理。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該盡量避免外出,如果需要外出也應全程配戴外科口罩,並落實呼吸道衛生和咳嗽禮節,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期間若出現不適症狀,就要立即撥打防疫專線1922依指示就醫。

▲一張圖搞懂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和居家隔離。(圖/疾管署官網)※點圖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