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高雄報導
2020大選期間,高雄1名吳姓男網友到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的粉絲專頁上,以賴清德的照片PO文寫下「請大家投給2 號韓國瑜」、「替我賴清德報仇好不好啊!?」遭警方認為此舉有公開散佈不實謠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高雄檢易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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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男辯稱,PO出的當下僅因為「覺得有趣」,但是不知道會影響選舉。警方認為,吳男的舉動已經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根據規定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的罰鍰。
然而,高雄簡易庭審理時認為,吳男PO出的文字及照片雖不當,可能會引起部分網友的討論,但是還不至於會影響社會經濟、民生、醫療等影響公共秩序,也沒有讓聽聞者感到心生畏懼,或者引起恐慌等負面情形,以不影響公共安寧、不符法規的條件,裁定吳男免罰,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