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旅行業大受衝擊,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業者可藉此機會進行體質轉型,並投入8億元協助旅行業人才培訓。交通部今日公布實施要點,參與培訓者每人每小時可得158元的轉型培訓費,每人每月補助時數限120小時,辦理培訓者每次最多請領300萬元,該要點自本月21日起生效,期限為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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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今日公布《協助重大疫情影響觀光相關產業轉型培訓實施要點》,該要點自本月21日起至6個月內有效,只要是合法的旅行業、旅館業、民宿業、觀光遊樂業、三年內接受觀光局委託辦理的導遊或領隊、遊覽車業、小客車租賃業、計程車業,均適用該要點。
該要點指出,補助對象因應重大疫情,辦理職能教育培訓、產業升級與服務轉型準備、安全提升與旅客權益保障、數位與精準行銷、配合觀光政策行銷推廣、結合清創或新創與在地觀光相關技能提升、跨區域交流標竿學習等課程,就可向執行機關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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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要點指出,參與培訓人員可依照實際參訓時數申請補助,每人每小時可補158元的轉型培訓費,每月補助時數上限為120小時。而辦理培訓課程的單位,每次申請補助上限則為300萬元。
在課程細節部分,因培訓需要租用遊覽車,每輛每日最多可補1萬元;教材與文具用品應依照參訓人數與課程編列,每人每小時最多可補100元,每一課程每人最多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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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要點指出,補助對象須於辦理培訓前14天,向執行機關提出申請書或補助事項計畫。補助對象需在培訓完成一個月內,備齊相關文件向執行機關申請核銷,如補助款有剩,應該按照補助比例繳回。
交通部指出,該要點自2月21日起後6個月內有效,依照申請先後順序核定計畫,直到預算用罄為止,若必要時可另行公告延長申請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