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小金/金門報導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持續延燒,金門縣政府日前徵用金酒公司專案產製防疫酒精10萬瓶,配發實際居住家戶2瓶,提供家戶、個人消毒使用。
為防治疫情,金門縣政府已行文中央流行疫情中心,准許依傳染病防治法,徵用金酒產製的「防疫物資(內含75%酒精)300ml」,已配發各村(里)辦公處轉發各家戶使用,為妥善運用物資,提供地區家戶防疫,避免浮濫,防疫用酒精以配發地區實際居住家戶為主,請攜帶戶口名簿至村(里)辦公處或鄉(鎮)公所領取,每家戶2瓶。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經統整各鄉(鎮)公所FB公布發放訊息如下:
(一)金城鎮:請於2月28日至3月1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請至各里辦公處領取。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二)金湖鎮:請於2月27日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2月28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30分請至各里辦公處(新市里於景昇租車行)領取,如未能於發放時間內領取者,請攜帶戶口名簿,擇日洽里長補發。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三)金沙鎮:將由各里長、鄰長、里幹事協助配送,欲自行領取者請於2月27日10時至17時30分,至里辦公處領取,倘未能於發放時間領取者,請於3月3日上班時間至公所領取。
(四)金寧鄉:請於2月28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至各村辦公處領取,未能於發放日期領取者,於上班時間至金寧鄉公所民政課洽領。
(五)烈嶼鄉:2月26日、2月27日由村長、鄰長逐家發送,鄉親如對發放訊息有疑問者,請逕電洽各該鄉(鎮)公所詢問。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門縣政府強調,防疫用酒精是非賣品,屬於政府於防疫期間徵用的防疫用品,不允許在市面上販賣,此外,這批酒精係屬清潔消毒製程,特別籲請鄉親將防疫酒精用於居家環境整潔,切勿拿來飲用;平日置於通風處並蓋緊容器,使用時遠離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