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際新冠肺炎疫情 韓國、義大利入境者實施居家檢疫

▲台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國人具韓國(27日起)、義大利(28日起;不含轉機)旅遊史者需進行居家檢疫14日。(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國人具韓國(27日起)、義大利(28日起;不含轉機)旅遊史者需進行居家檢疫14日。(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新冠肺炎(武漢肺炎、COVID-19)國際持續升溫,台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將中國大陸(含港澳)、韓國、義大利列旅遊疫情建議列第三級警告,國人具韓國(27日起)、義大利(28日起;不含轉機)旅遊史者需進行居家檢疫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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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衛生局說,日本、新加坡、伊朗列第二級警示;泰國列第一級注意,衛生局將嚴密監控疫情變化,隨時調整台南市防疫策略。

衛生局提醒韓國、義大利均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鑒於國人至當地感染的風險提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韓國、義大利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三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非必要請勿至當地旅遊。入境後須實施居家檢疫之對象,請依開立之「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應遵守之規定包括留在家中不外出、出境或出國,以及居家檢疫期間,自主詳實記錄體溫及健康狀況。

如有發燒或咳嗽等不適症狀,應主動聯繫里長、里幹事、衛生局所,或播打台南市防疫專線06-2880180,由衛生局所安排後續就醫事宜。違反相關規定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再次強調,目前由旅遊疫情建議等級第一級(泰國)及第二級(新加坡、日本、伊朗)國家入境的旅客,入境後14天內,應落實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一)維持手部清潔,經常洗手習慣。不要用手碰觸眼、口、鼻。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時,請用肥皂及清水搓手及澈底洗淨。(二)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每日早/晚各量體溫一次、詳實記錄體溫及活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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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請佩戴醫用口罩。(四)如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請戴口罩儘速就醫。就醫時,並應主動告知醫師TOCC:旅遊史(Travel)、職業史(Occupation)、接觸(Contact)及群聚史(Cluster)。
(五)生病期間應於家中休養,並佩戴醫用口罩、避免外出。當口罩沾到口鼻分泌物時,應立即更換並內摺丟進垃圾桶。(六)生病期間,與他人交談時,除戴上外科口罩外,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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