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延燒假消息也跟著燒!38天傳出117件 全台移送77件計107人

▲▼新冠肺炎肆虐,警政署統計在38天左右受理117件假消息,送辦107人。(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新冠肺炎肆虐,警政署統計在38天左右受理117件假消息,送辦107人。(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但假消息卻不斷傳出,有網友在臉書、通訊軟體群組等張貼「台商住OO,OO醫院已經封鎖急診室」等許多不實消息,刑事警察局統計從疫情爆發以來共查發布假訊息就受理117件,目前偵辦77件移送1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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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表示,有網友在臉書、LINE及及PTT張貼「台商住OO,OO醫院已經封鎖急診室」、「在商業網站留言稱新型肺炎傳染致死率高達50%」、「公告OO醫院已有武漢肺炎確診病例」及「網路流傳因原物料做口罩,衛生紙將成為下一波缺貨物資」等不實訊息。

警方強調,這些都是未經查證的「假消息」,從2020年1月23日至109年2月27日,警政署指揮刑事局偵辦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網路假訊息案件計117件,其中偵處中40件、移送77件107人。

且依案源分類,疾管署計28件、地方衛生單位25件、民眾告發或檢舉55件、自行蒐報9件。

依偵辦單位分類,刑事警察局偵辦計49件、北台灣地區警察局偵辦27件、中台灣地區警察局偵辦14件、南台灣地區警察局偵辦20件、東台灣地區警察局偵辦3件及離島地區警察局偵辦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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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調,行政院因應新冠病毒疫情訂定,訂定「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期間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現行「刑法」或「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罰則,最高可判3年併科三百萬元罰款。

警方指出,未經求證就任意散播不實訊息已經觸法,民眾可以透過衛生福利部網站、「LINE訊息查證官方帳號」以及進入「LINE訊息查證」官方網站首頁均可查詢,且呼籲民眾切勿散播假消息之外,也千萬不要聽信他人未求證的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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