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黃姓人妻控訴,她與王姓丈夫及一名林姓女友人關係緊密,3人時常聚會,不料她偶然發現丈夫與林女的曖昧訊息,才得知他們早已外遇4年,離婚後再向2人求償200萬。審理期間,跟著媽媽出庭的小女兒,還不知道父母怎麼了,不時天真地向爸爸揮手;黃妻淚訴,堅持訴訟是為留下判決,讓女兒長大後能體諒媽媽做的決定,本案將於3月20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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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表示先前離婚時,他給了黃妻200萬,其中100萬便是向妻子交代林女的事情,他已無力再負擔任何賠償,並提出2017至2018年的通勤紀錄,證明自己有「好好上班」,沒空跟林女外遇;林女律師則表示,黃妻的控訴全是憑對話紀錄的臆測。
黃妻則依提出的錄音、對話紀錄,主張王夫與林女於交往4年期間,以每周2次的頻率,共發生416次性行為,更表示王夫與林女先前向她道歉,現在卻說謊否認外遇。
宣判前的最後一次開庭,黃妻在庭上淚訴,夫妻倆與林女感情很好,甚至她產檢還是在林女那做的,當她發現2人外遇時,想到他們利用聚會,在她面前「正大光明」地約會,就不禁覺得一陣噁心,至今仍每天做惡夢,無法好好工作。
黃妻表示,她在家帶女兒痛苦了3年,期間丈夫卻與林女在外逍遙,她堅持訴訟,除了是希望對方能給她們母女倆一個真心的道歉,也是希望藉由留下判決,讓女兒長大後看到,可以得到一個安慰,體諒媽媽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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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妻沉痛自白期間,還無法明白媽媽痛苦的小女兒,天真地在旁聽席上看著父母;王夫則表情落寞,全程默默低頭聽著,但他直到最後,仍堅持沒有通姦,主張先前已給了黃妻100萬元精神賠償,不須再負賠償責任,本案將於3月20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