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57歲謝姓男子有傷害等案件前科,2018年8月4日開車外出卻逆向行駛,還與張姓機車騎士發生糾紛,一氣之下竟然怒嗆對方五字經,並揚言「信不信我往前開來撞你」,結果害自己吃上官司,被新北地院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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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提到,謝男因為傷害案件被判處4月有期徒刑,2017年10月間才執行完畢,隔年8月4日傍晚6時許他駕駛一輛小客車外出,卻在新北市三重區自強路二段往六張街方向逆向行駛,張姓騎士剛好路過車子正前方,雙方因此爆發糾紛。
謝男當下選擇下車爭論,甚至直接開嗆「信不信我往前開來撞你」、「你怎麼死的都不知道,X你娘XX」,接著上車迴轉離去,全程大約只花了1分鐘。張姓騎士平白受到言語恫嚇還挨罵五字經,越想越不甘心,於是決定報警並提告。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互不相識,只是因為行經同一條道路時發生糾紛,謝男違規在先卻不以理性、和平的態度處理,反而將自己的怒氣轉化為言語恐嚇、侮辱,危害張男的人身心安全及名譽,實有不該,考量到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