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台中市政府發布「中市府疫情防疫規範」,即日起市府及所屬機關禁止辦理室內500人以上、戶外1000人以上活動,若需辦理,須訂定防疫應變計畫,並經專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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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其他室內活動場地空氣必須流通或通風換氣良好,參加者全程配戴口罩,不設飲食攤位也禁止飲食,現場須有專人管制出入、量測體溫,慢性病人或孕婦也建議避免參加活動,且參加者皆須留基本資料並有固定座位,以利後續追蹤,即使是戶外活動,人與人應保持1公尺以上距離,工作人員也都要配戴口罩。
除了禁止市府大型活動外,衛生局也公告醫院陪探病及住宿型機構訪客管理措施,每名住院病人限1名陪病人員或1名訪客,機構住民同時段訪客也以1人為限,如未遵循,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出入口應安排專人量體溫,訪客也要留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