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李姓男子與張姓女子大談辦公室戀情,2人交往4年間多次前往摩鐵開房間,2017年初張女有意分手,漸漸與李男斷絕聯繫,李男心生不滿下竟直接將張女裸照郵寄給張女父母、親友,甚至是她19歲大的女兒,意圖誹謗張女名譽。法院審結依妨害秘密共2罪分別判李男有期徒刑6月、1年5月。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李男與張女為同事關係,2人2012年至2016年交往期間多次前往台南市區摩鐵開房間,過程中李男都會都會趁張女熟睡之際偷錄下她裸體。2016年中張女有意分手,開始與男方漸行漸遠,於2017年初狠下心與李男斷絕聯繫。李男發現自己被封鎖後,憤怒將張女裸照洗出寄送給她家人朋友,同時還附上自編的圖說,甚至連張女的女兒都不放過。
法官勘驗張女提供的證據可見,李男曾寄出張女裸體背部照給張母,一旁還寫下,「乖女偶爾兼一下,沒告訴你們吼」,另外也寄給張女親妹,內文表示,「有認出嗎,是歡愉前的阿濟(姊)啦」!最誇張的是李男還在張女女兒高中畢業之際,寄送祝福卡片故意附上張女裸照,舉動行徑實在很囂張,氣的張女直接告上法院。
台南地院審酌李男行為,認為他嚴重侵害張女名譽、惡行重大,審結依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李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另散布竊錄之身體隱私部位罪則判有期徒刑1年5月。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