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一名吳姓男子遭OL小咪(化名)指控,趁她酒醉時將她撿屍性侵,不過,法官勘驗兩人對話紀錄,發現兩人離開摩鐵後,還互傳「快休息」、「嗯好~你也是」、「愛你喔」等親密訊息,與一般遭受性侵者反應大有不同,判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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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咪指控,2019年初,吳男透過朋友約她一起去KTV唱歌,一行人喝酒喝開了後,吳男以送酒醉的小咪回家為由,將她載往汽車旅館性侵得逞。隔天清晨小咪醒來後,發現全身赤裸、身體黏膩且下體疼痛,而吳男則全裸躺在她身邊,她在發覺自己遭到性侵害後,穿好衣服倉皇駕車逃離現場。
吳男坦承與小咪發生性關係,但否認硬上,他說,當日應友人之邀赴約,吃完飯後一行人繼續前往KTV續攤,後來小咪跟他說與男友分手,要與他在一起,兩人在汽車旅館炒飯時小咪也一直是清醒的。由於當天他開的是小咪的車,因不小心擦撞,後來兩人一直都在討論賠償一事,可能小咪認為他拖延賠償時間,才會告他。
法官發現,小咪在離開KTV時,雖有酒醉之態,但尚可經旁人攙扶而站立,現場證人也證稱其未達不省人事程度,而案發後的中午,小咪曾與友人於LINE中提到去汽車旅館一事,並表示「他堅持要帶我去」、「然後我想說算了,把他丟那我自己回家」等語,可見小咪對於前往汽車旅館之事,並非不知情,才會有「然後我想說算了, 把他丟那我自己回家」之權宜之計,且非酒醉致無意識之程度。
法官再經兩人對話紀錄發現,案發後,小咪曾發訊「到家了~」、吳男回「這麼快」、小咪:「當然」、「不然我就死定了」、吳男回「快休息」、小咪「嗯好~你也是」、吳男回「愛你喔」,且雙方還以LINE通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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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認,觀察兩人離開汽車旅館後互LINE訊息,幾乎處於隨發隨回的狀態,且對話不乏中「快休息」、「愛你」等關切之意,甚旋即通話2次,實在難想像小咪在離開汽車旅館之前才遭吳男性侵、倉皇逃離等窘境,認為吳男所辯應非虛假,因此判定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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