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居家檢疫又趴趴走!彰化縣1對陳男及謝女夫妻出國遊巴西,返國後違反居家檢疫14天的規定外出,謝女說要去藥局拿藥跟買菜、陳男說要去談生意,兩人被警方攔截,全案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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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分局指出,因應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持續全力防疫,日前接獲電子監控防疫專用手機發報得知,居住在員林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對象,於3月23日10時許違反規定離開居家範圍,立即調派員林派出所員警前往查察,係需居家檢疫之員林市陳男、謝女夫妻2人,皆違反14天內不得外出規定,竟於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案經警方尋獲員林市陳男、謝女夫妻2人後,陳男供稱其係前往公司接洽客戶洽談合約等事、謝女至藥房拿藥等語,經警依據供述調閲路口監視器畫面追查屬實,全案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函請彰化縣衛生局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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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分局長洪文宏表示,適逢防疫期間,全民均須配合防疫措施,若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1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呼籲民眾能遵守規定,勿以身試法,成為防疫漏洞危害自身及其他人之生命安全,共同渡過此次疫情,讓社會大眾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