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從西班牙返台的鄭姓留學生指出,自己完全配合居家檢疫規定,待在家人的套房內,卻飽受大樓管委會的「霸凌」,不但視他為病毒,還要求搬出去,他直呼「新冠肺炎是他們這些人的錯嗎?這樣的行為根本是在霸凌返國的人!」,不滿乖乖自己配合,卻受到如此對待。對此,台南市東區區長陳勝楠也出面表示,會找該大樓管理員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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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留學生指出,因為疫情關係提早於19日返台,隔離第3天時接到大樓管理員的電話,對方態度很差、劈頭就問「你為什麼要來這邊隔離?」,然而他提及台北的家沒辦法隔離,剛好奶奶目前不在台南的家,才會選擇在台南進行隔離;對此,管理員聽完鄭的說法,僅回「那是你家的事,你應該回你家隔離,全部家人去旅館啊」,認為鄭待著會造成住戶們的困擾,且現在大樓全面消毒,住戶們也對鄭反感。
鄭姓留學生認為,消毒應當是平時就做的事情,「怎會有人居家隔離才消毒」,表示因為能夠理解大多數民眾擔心境外移入的人,因此他從西班牙返台過程中,11小時的航程他全程戴著密不透風的口罩,睡覺也拿著口罩遮住眼睛,不吃東西也沒有上廁所,抵達桃園機場後,先以酒精將全部東西噴過一遍,回到台南這棟大樓後,也沒有碰觸任何大樓內的設備,就連電梯按鈕都是由父親幫忙按,他除了開門伸手拿餐點以外,居家檢疫期間並沒有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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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姓留學生提到,當時管委會以「整個大樓恐留下病毒」一口咬定,從國外返台的人走過的地方必留下病毒,對方甚至向他表明「希望他可以到別的地方隔離」,要求他別把垃圾拿出門,不過事後家人有來協助他將垃圾拿至其他地方丟棄,且垃圾拿出門前也將所有回收物品使用洗碗精洗過,噴過酒精才拿出門。
鄭姓留學生認為,自己完全符合規定,卻遭受這樣的「霸凌」對待,氣憤表示「目前大多民眾都會將台灣確診增加怪罪於所有境外移入者」,他早在疫情爆發之前就出國,且很多人是為了留學、工作,他們也都是疫情的受害者,他們在外國受夠歧視,現在回到熟悉家鄉「為什麼還要被歧視?」,希望大家都能理性的看待這個問題,至於「很多白目硬要這時候出國,那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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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東區區長陳勝楠指出,26日得知消息後,隔日早上8時便前往大樓,向鄭姓留學生及管理員了解,確認鄭姓留學生是「模範居家檢疫者」,檢疫期間並沒有下樓出門,皆符合相關規定,居民可以放心,案發當時疑似是大樓保全人員在住戶詢問的壓力下,與當事人溝通的口氣不好造成誤解,另外強調歧視居家檢疫者的行為不可取,下午會去找該大樓保全公司溝通,不讓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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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楠針對此事提3點說明:一、台南市東區居家檢疫關懷達成率是100%,他確認當事人居家檢疫並無外出;二、當事人每日的檢疫關懷都正常,身體狀況也無礙,當事人也有收到區公所送防疫物資;三、居家檢疫造成大樓有些住戶心情浮動,進而造成當事人不舒服,在居家隔離期間,若當事人有任何問題需要協助反映,都可向區公所聯繫,區公所會全力協助解決,還有需要也可請民政局、衛生局協助。
台南市民政局指出,有關鄭姓同學反應於台南奶奶家居家檢疫,卻遭管理委員會管理員言語歧視乙案,現在自國外入境者居家檢疫的風險小,如有症狀在機場入境就篩檢隔離,入境檢疫者沒有狀況,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對於接受隔離治療、居家檢疫或集中檢疫者、家屬的人格、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包容,本於同理心請不要歧視,對於該案已由當地區長至經該大樓了解,據該大樓保全人員表示鄭同學均有遵照居家檢疫相關規定亦有家人妥為照顧,並再次請社區基於同理心共同防疫。
台南市政府呼籲,針對居家檢疫民眾個人資料,千萬不要隨便散布,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流行疫情訊息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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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3月21日0時起,所有入境者皆要居家檢疫14天,目前在社區進行居家檢疫及居家隔離的人數有所增加,民眾應遵守相關規定,唯有市民共同配合、齊心抗疫,才能杜絕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