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27日處理報告事項議程時,在朝野立委無異議下,一讀通過國民黨主席、立委江啟臣等人所提的「18歲選舉權,20歲被選舉權」憲法修正案,送交修憲委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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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於提案中指出,我國憲法第130條明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現行規定是民國36年公布施行,迄今超過70年未修正,顯未與世界接軌、與時俱進,與現今多數民主國家年滿18歲即可行使投票權的趨勢不符。
江啟臣說,我國已多次透過選舉選任 總統、立法委員與民選首長,已屬具備成熟民主制度之民主國家,且教育普及人民具備一 定之知識水準,又科技發達促使資訊快速流通,社會型態已有別過往,人民民主素養不可 同日而語,故對於公民選舉與被選舉權之年齡限制,實應下修已符社會狀況。
根據江啟臣提出之增修草案,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0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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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團27日上午召開「投票、參選門檻雙下修,國民黨挺你」記者會,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表示,黨團所提修憲草案已完成連署,今天就會送案到立法院,修法內容為將公民權下修至18歲,參政權下修到20歲。
林為洲說,國民黨團會全力推動此案,也請求立法院長游錫堃盡速召集朝野協商,成立修憲委員會。
國民黨團書記長蔣萬安則表示,政治是生活的一部分,民主就是要擴大參與,因此這次提出修憲案,希望讓年輕人一起參與公共事務,大人不要嘴巴講講,要讓年輕人一起決定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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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啟臣表示,今年是國民黨在改革上很重要的一年,因為國民黨過去常被說不重視年輕人,和年輕人有很大距離,但現在透過立法,展現國民黨對年輕人的態度,希望藉由修法上的努力,來肯定年輕人也有這樣的能力。
隨後,立法院會在進行報告事項議程時,在朝野立委無異議下,全案順利一讀,並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
據了解,修憲委員會非隸屬於立法院常設委員會,依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憲案付委後成立修憲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為立委總額1/3再加上1人,並由各政黨院會席次比例分配。
此外,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必須經立法委員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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