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為了改善空氣品質,鼓勵企業與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發展綠能節能減碳,市府前2年都編列570萬元經費,今年再加碼近千萬元,總補助經費提高至1540萬元,希望擴大民間參與範圍,促進台中太陽光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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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市長盧秀燕上任後,全力發展綠電,同時加強稽查中火等大型違法空汙排放,其中光電倍增計畫,以2014至2018年太陽能裝置量增長108MW(百萬瓦),原訂2022年達成,已於今年提早達標。
今年度太陽光電補助類別包含自用型每KW補助1萬8千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30萬元,併聯型每KW補助5千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15萬元,公民電廠每KW補助1萬元,每案補助上限最高為100萬元;陽光社區每KW補助5千元,每戶補助上限最高為15萬元。
張峯源說,市府推動太陽光電,由機關帶頭做起,目前將閒置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如捷運公司將在軌道維修廠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教育局也在風雨操場搭設太陽光電板;此外,民眾也可加入中央「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由市府遴選營運商,民眾可出租屋頂,供營運商設置太陽光電,並收取一定比例回饋金。
市府已於西屯區等地區遴選出營運商,並已有許多成功合作個案,例如南屯區清真寺設置19.53KW、豐原區豐南街社區大樓設置20KW等,其他區域預計會在上半年辦理營運商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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