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1名泰籍女子,18日入境台灣後,依規定必須執行居家檢疫;不料,不到幾天時間,竟與朋友開車前往台北,苗栗縣政府衛生局29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30萬元,也是苗栗第2起被重罰30萬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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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衛生局表示,這名泰國籍女子18日入境台灣後,依規定得要居家檢疫14日,才檢疫第4天就和朋友開車跑到台北辦事,警方發現綁定手機發報異常,到住處找人也不知去向;警方在泰女住處等了近9小時,並通報衛生局人員前來,依規定其離開指定住所超過6小時還到處趴趴走,認定為情節重大,29日對她開罰30萬元罰單。
苗縣衛生局統計,2月25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開始前,共有4例因情節較輕故裁罰1萬元,也都已經繳納完畢;但日前1名年輕男子居家檢疫期間,搭乘白牌車跨區域到KTV消費,被重罰30萬元,至今尚未繳清,如30日前仍未繳納,將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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