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山區去年發生一起大樓管理員離奇墜樓死亡案,管理員的妻子含淚整理亡夫留在家中的遺物,把一堆大樓帳冊交還給管委會,管委會翻查後赫然發現,死亡的管理員疑似侵吞3百多萬元管理費,狀告管理員和妻子涉嫌業務侵占等罪,但因管理員已死亡,無證據顯示遺孀知情等原因,台北地檢署30日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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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陳姓大樓管理員2019年6月24日下午,被發現陳屍在工作近10年的大樓外,臟器外露,已明顯死亡,檢警會同法醫相驗後,排除他殺,認定為意外事故,陳妻難過地接受這個事實,獨自在家整理遺物,發現很多亡夫當時任職大樓時,被管委會授權製作的帳冊單據,沒想太多,就整批送還給大樓管委會。
接手的管委會仔細翻閱帳冊,赫然發現,陳姓管理員從2011年到2019年間,疑似虧空大樓管理費300多萬元,其中有100多萬元直接匯入陳妻帳戶,因此控告陳與陳妻涉嫌共犯業務侵占罪。
但是陳早已死亡,無法追究,而陳妻本來就把房貸等帳戶交給丈夫保管,從未過問還款來源,且如果陳妻知道亡夫生前涉及不法,理應不會把帳冊原封不動地還給管委會,因此最後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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