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沈文賓,2012年間為了查問逃家妻子的下落,竟夥同弟弟沈文夏到宜蘭押走妻舅的女友與鄰居,將兩人拷問後溺殺,並棄屍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沈文賓6次遭判處死刑,並多次對著鏡頭道歉,案經最高法院召開生死言詞辯論庭後,31日宣判,駁回上訴,沈文賓死刑定讞。這也是今年第一起死刑定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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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2年12月間,36歲的沈文賓因為長期虐打妻子,妻子逃家,沈文賓帶著同父異母的弟弟沈文夏,一起開車去宜蘭到張姓妻子哥哥經營的檳榔攤,持槍押走潘女和鄰居呂姓男子,一同上車帶路找尋妻子。雙方在途中發生口角,沈氏兄弟在桃園大溪山區將2人雙手反綁,拖至一處灌溉溝渠將2人溺殺,而後將遺體載到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
案發後震驚社會,檢警循線逮捕兩兄弟,並提起公訴。其中沈文賓涉案部分,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更三審、更四審,總計6次審判均判處他死刑;沈文夏則除了更二審時判刑14年、更四審判刑19年,其餘審判階段均被判無期徒刑。
案經最高法院審理後,於3月初再度針對本案召開言詞辯論程序。本次最高法院還傳喚鑑定人、醫師吳建昌,來了解沈文賓是否還具教化可能,而有留存其性命之必要,這也創下最高法院審理時,首度傳喚鑑定人出庭應訊的案例。
最高法院於31日宣判,合議庭法官駁回上訴,維持沈文賓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另外沈文夏則維持19年的刑度,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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