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公司數十億元,因涉嫌回公司搬走現金,3月31被檢察官以逃亡、滅證之虞聲押遭法院駁回,裁定800萬元交保後,檢方抗告成功,案件發回台北地院今天第2次開庭,張被傳喚出庭錢喊冤澄清窮盡力氣在救公司,不可能逃亡,法官最後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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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院撤銷前次張綱維獲准交保的理由,張綱維涉級的犯罪所得高達數十億元,2019年12月遠航停飛風波期間,疑似詐領遠航現金2次共930萬元,2020年2月24日以及3月27日,又回公司提領1500萬元,總計達2430萬元,卻只需要繳交800萬元保釋金,不符合比例原則。
此外,張綱維不理會先前檢察官祭出限制住居令,擅自搬家,且經營航空業,在國內外人脈、資力都好,又在近期突然將名畫等個人財產搬到親友家中藏放、還籌款安頓親友,確實有逃亡、勾串、滅證之虞,因此撤銷北院先前的交保裁定,將全案發回台北地院重新開庭,法官最後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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